昨天放學與觀一乙班長聊了很久,他是為了導師記他兩個小過來的(未盡幹部職責--協助任課老師管理秩序,多牽強ㄚ),其實他大可不用擔心,這張獎懲單我是不會送出去的,純粹做戲,嚇唬班上學生用的。
我常說日校某些兼課老師真是夠了!日校教菁英班的英文老師,在夜校上英文課,二節完全不用上課,叫學生寫這學期的上課心得,他不在混是在幹嘛?又不是國文課寫作文,更不用說用英文寫了(夜校學生也沒這程度),他呢!站在講台做自己的事(我曾看過他上課站在講台上,開著筆電,自己獨享),不然就跟學生聊天,下面亂成一片,他可以完全視而不見,我就不相信校長巡堂,他敢如此囂張!如果學生喜歡他,這就是一位好老師嗎?
我是沒有資格要求這位老師如何上課,因為我們是平輩,而且他還大可理直氣壯的說學生太吵,他無法上課,難道老師上課維持秩序,這不是能站在講台上最基本的要求嗎?但是我總可以要求我的幹部,扮演好導師賦與的責任,要求我的學生,尊重自己。
昨天我真想衝進去開罵,不給他面子,然後自己也會變得沒風度,因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。
唉! 到底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?
唉! 到底誰該為這種事負責任?
唉! 難道真的只是學生的問題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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